


佳能將環境保護作為經營狀況評價的一部分納入《聯合業績評價制度》,每年兩次對各事業本部、工廠及銷售公司開展涵蓋能源消耗、產品環境保證、回收利用及環保活動實施等內容的環境?CSR 業績評價。
佳能支持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(TCFD:Task Force on Climate-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)發布的《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建議》,并按照 TCFD 的框架進行氣候相關信息披露。
2024 年度,范圍 1 的 GHG 排放量為 19.8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,范圍 2 為 73.3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,范圍 3 整體為 717.3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。其中類別 1 和 11 的排放量為 539.7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。
在單臺產品全生命周期 CO? 排放改善指數方面,2024年達到年平均降低3.76%,超過既定目標,與2008年相比降低 了44.6%。
佳能在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基礎上,還通過官方網站、各媒體賬號等發布環境相關信息,與客戶等利益相關方交流信息,接受意見建議,與環境 NGO 組織積極溝通交流,吸收外部先進經驗方法,獲得外部良好評價。